曝光!广东梅州一湿米粉作坊涉嫌使用“不得添加物”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时间:2020-08-20
前段时间,日报君推送了一篇有关食品中毒事件的相关报道。11人疑吃河粉中毒,1人抢救无效去世! 事发广东这里…
此事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迅速响应,开展专项行动,清查整治湿米粉类食品安全问题。
梅州的情况如何?一起来看看。
连日来,梅州市开展查处湿米粉专项行动,加强对湿米粉生产经营、运输、贮存环节的排查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涉嫌“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统计,截至8月6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检查湿米粉生产、销售、经营单位300多家,现场抽检湿米粉产品10批次,对米酵菌酸、脱氢乙酸钠、二氧化硫、吊白块、硼砂、铝等项目进行检验。
立案查处了相关违法行为3宗。
1、有两家经营单位未取得餐饮许可证;
2、五华县一家湿米粉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防腐保鲜剂,按标准要求不得添加)生产湿米粉产品,现场查获超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67包(包/1千克)、湿米粉产品1180斤。
什么叫超范围使用?
日报君通过查询了解到脱氢乙酸钠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可用在面包、糕点等食品上,起到防腐保鲜的作用。但根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使用标准》的规定,米粉制品中是不得添加的。
那么问题来了,虽然在米粉制品中不得添加,但脱氢乙酸钠也确实属于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我们吃了对身体有危害吗?
答案是少量摄入没问题,但吃多了肯定没好处,大家平时还是尽量少吃带食品添加剂的东西吧。
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还对湿米粉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派发《关于湿米粉类产品生产经营风险告知书》,要求经营者做好索证索票、贮存运输、卫生条件、废弃销毁等注意事项,严格落实好食品生产经营者企业主体责任。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强化监督检查与抽检工作,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督促湿米粉类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经营过程风险管控,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生产与经营,落实进货查验,落实湿米粉生产加工、销售、贮存、运输要求,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设备设施贮存运输和销售。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日报君提醒大家,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有商家存在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