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2021年省干部保健立项课题中期评审的通知(苏卫办保健〔2023〕2号)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11-18
各有关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省属省管单位:
按照《中央保健专项资金资助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干部保健科研项目合同约定,定于近期对2020年、2021年干部保健立项课题进行中期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0、2021年江苏省干部保健科研立项课题。(见附件1)
二、评审程序
课题负责人填写《江苏省干部保健科研课题中期评审申请书》(见附件2),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药品药具管理中心,经省卫生健康委保健局组织专家评审后,决定是否给予继续资助。
三、评审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保健局组织专家对上报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
四、材料要求
(一)《江苏省干部保健科研课题中期评审申请书》(本单位审核签章的纸质原件一份)。
(二)课题发表论文和获奖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2020年/2021年《江苏省干部保健科研项目设计书》(复印件一份)。
请有关设区市及省属各单位,在2023年11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药品药具管理中心。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提交中期评审材料的,视为暂停该研究课题,省卫生健康委保健局保留追缴前期拨付款项的权利。
省卫生健康委保健局联系人:仇晓明
电话:025-83620813
省卫生健康委药品药具管理中心联系人:郑羽茜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37号,邮编:210003
电话:025-83222586、18020177022。
附件:1.2020年江苏省干部保健科研课题立项名单
2021年江苏省干部保健科研课题立项名单
2.江苏省干部保健科研课题中期评审申请书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2020年江苏省干部保健科研课题立项名单.docx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3/11/9/art_49499_11066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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