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定级鉴定审批工作的通告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9-18
为贯彻落实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我局自2025年8月15日起开始承接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定级鉴定审批工作。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可登录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申请办理。
联系人:靳军,0471-6636104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tzgg/202508/t20250814_2774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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