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七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参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告知书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时间:2025-09-18
各参展企业:
为保障第七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以下简称“中阿博览会”)顺利举办,维护参展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自律,确保合规。参展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参展展品、宣传资料、技术方案等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全面自查,确保不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二、主动举证,规范参展。参展企业若主张自身拥有相关知识产权,应携带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权属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查验。对涉及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需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许可证明。
三、妥善处理侵权纠纷。如发现他人涉嫌侵犯自身知识产权,或被指控涉嫌侵权,参展企业可向中阿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服务点(设在展会现场)提交书面投诉材料或答辩材料,依法理性维护权益。
四、配合监管,接受监督。展会期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巡查,请各参展企业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涉嫌侵权的展品及相关物品,应按照要求予以处理。
特此告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5年8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cjg.nx.gov.cn/zfxxgk/fdzdgknr/tzgg/202508/t20250818_499064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