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检疫传染病目录的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01-04
2024年第2号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6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相关规定,公布检疫传染病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疾控局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30日
检疫传染病目录
鼠疫、霍乱、黄热病、埃博拉病毒病、天花、脊髓灰质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马尔堡病毒病、拉沙热、中东呼吸综合征。
相关链接:1.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解读问答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cfg2/40863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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